【药品名称】: N(2)-L-丙氨酰-L谷氨酰胺注射液 |
【商品名称】: N(2)-L-丙氨酰-L谷氨酰胺注射液 |
【药品规格】: 100ml:20g |
【药品成分】: 本品主要成份:丙氨酰谷氨酰胺。 |
【适应症状】: 本品适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肠外营养,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。 |
【用法用量】: 1.本品是一种高浓度溶液,不可直接输注。在输注前,必须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,然后与载体溶液一起输注。(例如:100ml本品应加入至少500ml载体溶液),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.5%。
2.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,胃肠营养每天供给氨基酸的最大剂量为2克/kg体重,通过本品供给的丙氨酸和谷酰氨量应计算在内,通过本品供给的氨基酸量不应超过全部氨基酸供给量的20%。
(1)每日剂量:1.5-2.0ml/kg体重,相当于0.3-0.4g N(2)-L-丙氨酰-L-谷氨酰胺/kg体重(例如:70kg体重病人每日需100-140ml本品)。
(2)每日最大剂量:2.0ml/kg体重。
3.加入载体溶液时,用量的调整: 当氨基酸需要量为1.5g/kg体重/天时:采用1.2g氨基酸+0.3g N(2)-L-丙氨酰-L-谷氨酰胺/kg体重/天。 当氨基酸需要量为2g/kg体重/天时:采用1.6g氨基酸+0.4g N(2)-L-丙氨酰-L-谷氨酰胺/kg体重/天。 输入速度依载体溶液而定,但不应超过0.1g氨基酸/kg体重/小时。
4.连续使用时间不应超过三周。 |
【不良反应】: 正确使用时,尚未发现不良反应。当本品输注速度过快时,将出现寒颤、恶心、呕吐,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停药。 |
【药品禁忌】: 严重肾功能不全(肌酐清除率<25ml/分钟)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。 |
【注意事项】: 1.本品使用过程应监测患者的碱性磷酸酶(ALP)?丙氨酸氨基转移酶(ALT)?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(AST)和酸碱平衡。
2.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,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。
3.将本品加入载体溶液时,必须保证它们具有可配伍性?保证混合过程是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,还应保证溶液完全混匀。
4.不要将其它药物加入混匀后的溶液中。
5.本品中加入其他成份后,不能再贮藏。 |
【批准文号】: 国药准字H20045404 |
【生产企业】: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(国产) |